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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學習摘要之一:類和對象

編輯:vc教程

第一章 類和對象

類和對象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的兩個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概念。所謂對象就是客觀事務在計算機中的抽象描述;而所謂類則是對具有相似屬性和行為的一組對象的統一描述。從程序設計語言的角度來說,類是一種數據類型,而對象是具有這種類型的變量。

1.類的定義

類定義的一般形式為:

class 類名

{

private:

數據成員或成員函數

protected:

數據成員或成員函數

public:

數據成員或成員函數

};

<各成員函數的實現代碼>

其中,class是定義類的關鍵字。類名是一個有效的標志符,且一般首字母大寫。大括號括起來的部分是類說明部分,它聲明了類的所有成員(包括數據成員和函數成員),這些成員從訪問權限上分成三類,即私有(private)、公有(public)和保護(protected),其中默認權限為private.

類的private部分說明的成員,在類之外是不能存取的,只有類中的成員函數才能存取private的數據成員和成員函數。類的public部分說明的成員,可被程序中的任何函數或語句存取,public成員多為成員函數,用來提供一個與外界的接口,外界只有通過這個接口才可以實現對private成員的存取。類的protected部分說明的成員,不能在類之外存取,只有類的成員函數及其子類(派生類)可以存取protected的成員。

2.成員函數的定義

類中的成員函數可以在兩處定義:一是將成員函數的定義直接寫在類中,一般適合於成員函數規模較小的情況;二是在類的定義體中只寫出成員函數的原型說明,而成員函數的定義寫在類的定義之外,這種情況比較適合於成員函數體較大的情況,其定義格式為:

返回值類型 類名::成員函數名(參數說明)

{

函數體;

}

此處的“::”符號稱為作用域運算法(名空間分隔符),它是用來指明哪個函數屬於哪個類或哪個數據屬於哪個類。

需要說明的是,成員函數既可以是有參函數,也可以像普通函數一樣,給形參指定默認值。

3.對象及指向對象的指針

對象是類的實例,定義對象之前一定要說明該對象的類。定義對象的一般格式為:

類名 對象名表;

其中,對象名表中可以有一個或多個對象名,多個對象名之間用逗號分隔。

另外,也可以定義指向類類型的指針,其定義格式為:

類名 *指針變量名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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