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PHP中,我時常會寫一個類,類寫了一個共用方法,然後讓子類去繼承就能得到相應的功能。假設大致有這麼一個父類:
1 <?php
2 class Father{
3
4 public function __construct(){
5 echo '我是父類的構造方法!';
6 }
7
8 protected function say($str = 'Hello World!'){
9 echo '說了一句話:' . $str;
10 }
11 }
12 ?>
然後呢,搞一個子類去繼承他:
1 <?php
2
3 class chirld extends Father{
4
5 public __construct(){
6 echo '我是子類的構造方法~';
7 }
8 }
此時你實例化子類,結果將會是我是子類的構造方法~!
當然,因為繼承關系,所以子類是可以調用父類的say()方法的。
如果你想實現父類的構造方法,然而你又想實現子類的構造方法,你可以這樣子去做:
1 <?php
2
3 class chirld extends Father{
4
5 public __construct(){
6 parent::__construct();
7 echo '我是子類的構造方法~';
8 }
9 }
10
11 ?>
這時候就會輸出我是父類的構造方法!和我是子類的構造方法~。
假設你在子類中定義了這麼一個方法:
1 protected function say($str = ''){
2 echo '我是子類的say';
3 }
那麼,你此時從父類繼承下來的sys()方法將會被重寫,所以調用後輸出的結果就是:我是子類的say。
如果你這樣定義會怎樣?
1 public function say($str = ''){
2 echo '我是子類的方法哦~';
3 }
這樣的寫法還是可以的。PHP跟其他強類型語言不同的地方是,PHP重寫方法允許你對重寫的方法”向上公有化”,而不允許你”向下私有化”,就比如在這裡你定義為private是肯定會報錯的,而像C++這樣語言確恰恰相反。
PHP的對於這種情況的思想就是,你父親給了你受保護級別的遺產,此時在你手上是保護級別的,你父親允許你對對別人分享,也就是public,但不允許你自己藏起來,也就是private,自己獨吞肯定不行的。
此時你肯定會問,那麼父類的say()設置為private會怎樣?
結果不會怎樣,就是父類已經私有化了,子類根本繼承不到,所以你在子類中的say()方法隨你這麼定都可以。
還有一個問題,就是父類已經定義了sys()中帶可選參數,那麼,在子類中的你像下面這樣無參數定義會怎樣呢?
public function say(){
echo '哈哈。我沒有參數了耶~';
}
結果還是可以正常運行的,只不過會有 E_STRICT級的提示。原因在於PHP標准就是參數的數量必須跟父類對齊,當然,可以在php.ini中進行錯誤級別設置。
以上如果有什麼錯誤的地方,還請及時糾正,謝謝。